僑務委員會補助清寒僑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申請方式:紙本繳交至學務處「僑外陸生暨住宿服務組」,公告連結 https://infosys.stu.edu.tw/StuNews/ExtService/GetNewsDetail/788D4BFAEB39DB5ABFB2BC8C51B4781FCB821D3B8583922646CA0F3447DDF6CD6B8845AF604BF07235D3B7290744E718C30AFE6C979C9536DD6D21A38B1F716D7BAF0DBDDC8B970D462274ABE5EA4AF09350A63EF9ECB05E1D1E7C24AEDC6B19

 

一、補助對象:為使來臺求學之清寒僑生於發生傷病事故時,給予妥適之醫療照護,使其能安心就學,家境清寒之僑生(含港澳生)可申請僑務委員會清寒僑生健保補助。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及其施行細則第8條第2項規定,僑生如領有居留證明文件,應自在臺連續居留滿6個月或曾經出境1次未逾30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個月之日起,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二、申請方式:僑生於學期間自行列印(附件2)申請表並檢附清寒證明一份後,將紙本資料送交「僑外陸生暨住宿服務組」,待審核通過後將享有健保費減免,開立單位請參考清寒證明文件開立單位。

三、補助額度:每月繳交健保費用由僑務委員會補助50%,學生自付413元。

四、健保退費:本校每學期會預收6個月的健保費,如獲保費減免資格或因其他因素(休退學、工讀單位投保等)導致健保沒保在學校,「僑外陸生暨住宿服務組」將於學期末結束退費溢繳的保費。

五、清寒證明繳交一次即可,只接受中文版或英文版。經審查通過後健保費享有一半補助直到畢業,無需每學期提供。

六、健保卡申請:「僑外陸生暨住宿服務組」配合移民署入出境資料,會主動將在臺居留滿6個月的學生投保健保。

七、「僑外陸生暨住宿服務組」向健保署申請健保卡,待收到卡片後會公告資訊請學生領取。

 

附件1-清寒證明開立單位

附件2-僑務委員會補助清寒僑生健保費用申請表

附件3-僑務委員會補助清寒僑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費用作業流程

 

相關法規:全民健康保險法、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

 

請符合清寒資格者提出申請,申請方式如下

(1)請您自行下載填寫(附件一)補助清寒僑生健保費用申請表紙本。

(2)清寒證明一份(帶正本讓學校檢驗,繳交影印本即可,認定為清寒者證明可沿用到畢業)。

(3) 115.1.15以前,將申請表+清寒證明,紙本送到住宿服務組給綉惠姐,若有疑問請寫信給我~email:showhai@stu.edu.tw

(4)配合僑委會的系統作業逾期恐無法受理。有特殊原因請提前告知~

(5)清寒證明。只接受中文版或英文版,其他的版本都需要另外再付上中文翻譯文件​。譬如:印尼版+中譯本、​越南版+中譯本。

 

文件開立單位請參考如下:認定為清寒者(證明可沿用到畢業):

清寒證明開立單位:

1.一般性開立單位

 (1)僑居地留臺校友會

 (2)來臺就學前一學程畢業學校

 (3)僑居地同鄉會

 (4)僑居地政府機構

 (5)僑居地保薦單位

(6)我國政府機構開立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2.特定國家或地區具公信力之個人

(1)香港地區區議員

(2)越南地區村長、里長、黨(社、坊)人民委員會主席

(3)馬來西亞地區國會議員、州議員、市議員及村長(不含拿督)

3.其他經本會同意核可者。

僑務委員會補助清寒僑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