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港澳生申請「2025年僑務委員會應屆畢業傑出僑生委員長獎」

獎項核發方式如下:
(一)金額及名額:每名新臺幣5萬元各校推薦1名
(二)申請資格:
1、大專校院應屆畢業僑生及港澳生(不含碩博士生)。
2、學業成績:在學期間學業成績(不含113學年度第2學期)平均達88分以上或平均為該科系前5%。
3、操行成績:各學期操行成績均需達80分以上。
4、需持有本會i僑卡。
5、本獎項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均不得請領。
(三)頒發獎狀:得獎學生可獲頒本會數位及紙本獎狀。
(四)撰寫心得:得獎學生須以當地國語言撰寫留學臺灣心得(馬來西亞及港澳學生以華語撰寫),並以當地國語言接受本會採訪。

1.申請人應屆畢業生僑生為限​(延畢生不算)​,不含碩博士生。
2.請去教務處外面機器投幣20元,列印歷年成績單。從入學至今,前7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88分以上或平均為該科系前5%, 操行成績每學期均須80分以上。
3.符合資格者,請依所附申請表於113/03/5 (三)中午前繳交相關申請資料(申請表、歷年成績單、僑委會獎項或參與僑委會活動證明文件、其他優良事蹟證明文件、i僑卡持卡證明),其他補充資料如附件推薦受獎學生名冊格式,歷年成績單一定要顯示科系排名百分比(%)、學業平均成績,還有每一學期的操行成績。
4.請於周一至周五上班日8:00~17:00,繳至僑外陸生暨住宿服務組  ,逾期不予受理。

委員長獎申請表

2025推薦受獎學生名冊

僑生港澳生申請「2025年僑務委員會應屆畢業傑出僑生委員長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