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宿時間:110年1月18日(週一)早上10點整,此為離宿最後期限。(取消靠卡開門功能)
  注意事項:
  封宿前  

  1. 請同學將有損壞之設備(含公物)上網報修,以利寒假期間維修。
  2. 住宿生寢室不要的廢棄物及垃圾,要自行帶收拾,運送到宿舍外圍子母回收車內丟棄,不要放置在寢室內,負責宿舍區域的清潔人員無法處理大量垃圾而且會延誤到清理宿舍的時程。
  3. 請將寢室打掃乾淨,寒假期間總務處會有清潔、消毒、維修、設備清點、營隊住宿等相關人員進出寢室, 請將個人物品全部整理帶回家,請勿放置宿舍內 ,留置物品將視同垃圾處理。請同學善加利用郵局到校包裹收攬服務寄送行李。
  4. 身障生、離島生及外籍生請配合打包裝箱,可申請放置規定地點存放,校方不負保管之責,請配合各棟宿舍登記及存放規定。
  5. 空置的床位(含床鋪、衣櫃、書桌、抽屜等),請保持淨空狀態,不得佔用,否則均視同垃圾逕行清除,不得異議。

  離宿時  

  1. 請務必提早準備收拾個人物品,以免封宿當日時間緊迫。
  2. 親友如欲提前於1月9日(六)起至宿舍幫忙搬運行李限同性別,請於會客時間內(早上八點至晚上十點止),以免干擾其他同學作息,請辦理會客登記,配戴口罩及量測體溫,再進入宿舍,110/01/18封宿當日則不受前項限制(早上八點至上午十點止)。

  離宿後  

  1. 期末退房,請務必繳回寢室鑰匙,未交回、損壞、私自複製,均一律照價賠償。誤將宿舍鑰匙帶回家者,限封宿後一週內以掛號寄回學校日期以郵戳為憑。 (收件人欄位:請寫住服組 000宿舍舍監收),逾期未寄回者,視同遺失賠償。
  2. 如要退宿(下學期不住校),請完成退宿手續(自願退宿保證金沒收);如欲更換床位請於下學期開學第三週申請,相關程序請詢問各棟宿舍舍輔老師。
如有問題請詢問各棟宿舍舍輔老師或撥07-6158000轉2136洽詢

校務公告連結–網址請點此

 

109學年寒假封宿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