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2月25日中午12: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適用對象:在學清寒僑生(以未請領其他同類型獎助學金者優先核發),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家境清寒。(需提供清寒證明)

(二)因傷病住院醫療,造成經濟重大負擔之情形。

(三)因遭逢不可抗拒事件或天然災害,或因家庭變故,造成經濟重大負擔。

(四)其他造成經濟重大負擔之情形。

三、申請條件及限制:

(一)曾參加僑委會舉辦活動得獎者為優先申請。

(二)未獲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者或未獲校內僑生學習助學金者為優先申請。

(三)前學期操行不及格者不得申請。

(四)前學期參加本計畫學習活動評核表不合格者不得申請。(首次申請者不列計)

四、申請方式:請填寫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tayEVEeCjEsxfY7A8 )

五、錄取名額:預計22名。

六、申請表單QR code:

 

113學年度第2學期僑委會學習扶助金申請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