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學年度各種僑生獎學金開始辦理
一、目的:僑聯文教基金會為獎勵在學品學優良僑生。
二、申請資格:凡在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不含研究所)就讀,並確係海外保送,或港澳考取,或自行來台介考有案之僑生,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向本會申請之。
(一) 2年級以上之僑生,上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者。
(二) 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校內的除外)。
(三) 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三、獎項:合於規定者,每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及獎狀乙紙。
申請辦法及表格 http://www.focat.org.tw/blog/?page_id=5023
(emoji) 請10/15以前將申請資料送到住服組,給綉惠姊~
110 學年度各種僑生獎學金申請條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