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聯文教基金會代辦各種僑生獎學金申請
大學部(不含研究所)之2年級以上之僑生,
(一)上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者。
(二) 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三) 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獎項:合於規定者,每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及獎狀乙紙。
申請辦法及表格 http://www.focat.org.tw/blog/?page_id=5023

請10/15以前將申請資料送到住服組綉惠姊。

10/15前~僑聯文教基金會代辦各種僑生獎學金申請